高一的读后感作文800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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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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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读后感的时候,可以适当引用原文中的句子作为论据,但不能过多,以免喧宾夺主,为了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读后感的撰写是一个很好的练习,下面是发发总结网小编为您分享的高一的读后感作文800字7篇,感谢您的参阅。

高一的读后感作文800字7篇

高一的读后感作文800字篇1

不久前,我读过一本令我尤为动容的小说。这部小说蕴含了深远而又令人发省的故事情节。它深深的叩击着我的心弦,让我为之着迷,可以说,这是我迄今为止读过的最有意义的

小说。它就是《老人与海》。

?老人与海》是现代美国小说作家海明威所著,他成功的塑造了一位“硬汉子”的形象,在他的笔下,这一形象被描写的淋漓尽致,充满着斗志。让我从他身上看到了一股从未有之的坚毅与乐观,感染着我每一处神经。

小说的主人公名叫桑提亚哥,是一位具有顽强意志力的老人。它主要围绕着老人出海捕鱼这一过程而写的,生动而又具体的把老人出海捕鱼的过程刻画的极其逼真,把老人那种不服输,勇于拼搏的精神详细而又深刻的写出来,使我对老人抱以无限的佩服。

在老人的捕鱼过程中充满着艰辛与苦难,尤其是在老人与马林鱼之间的激烈搏斗中,老人所展现出来的机智和自信,使得老人击败了那条鱼,成为老人的战利品。但当老人载着大鱼往回返时,沿途吸引了众多的鲨鱼尾随,它们都想夺取老人的战利品。这使得老人只好投入到新一轮的战斗中,尽管此时老人已精疲力竭。面对着强大的进攻者不断的挑衅,老人毫不示弱与之盘旋交锋,不断的自我安慰以增加作战的勇气和信心,其战况让人不由得为他捏了一把汗。我在读这一部分时,仿佛是亲眼看到老人乘着小舟在大海中与鲨鱼展开激烈较量的画面,而我只能通过作者的文字来感受其争斗的氛围。最终,老人凭着自己的超强意志力打败了一个接一个的进攻者,但却没能护住自己辛苦打拼而来的战利品。

这部小说着重展现了老人的精神与命运,整体故事情节环环相扣,有缓有急,赞美和讴歌了不服输的硬汉子精神。同时也使得我的精神得以随之升华,让我更加的对生活充满信心,也让我对身旁所发生的事情有了一个全新的理解与感悟。

?老人与海》中的老人象征着人类这种“打不败”的精神将代代相传,他是精神上的胜利者,在面对自己的目标以及周遭的邪恶势力时,积极的与之抗衡。这告诫我们:在面对自己的目标时,我们要始终坚守我们的信念,要向老人学习他乐观的态度,勇敢的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高一的读后感作文800字篇2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高一的读后感作文800字篇3

“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电视中一阵凄婉的吟唱让我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好奇的去看看屏幕下古朴的字体显示出的一行行文字。这些吟咏的片段深深吸引了我,于是我带着强烈的好奇以及对文学的喜爱把家里的书柜翻了个底朝天,终于在一个隐蔽的角落发现了落满灰尘的你——《红楼梦》

?红楼梦》像是每个文科生的至宝,又像是高不可越的铁墙,只能让人望书兴叹。

但是我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却千辛万苦找到你,并钻进了深深的大坑,从此开始了与这本书爱恨难分的纠缠史。

无数个夜晚,我盯着这本厚书一动不动的读上几个小时,一边被这个可怕的古文,文白混合的小说体折腾得欲哭无泪,一遍又难耐好奇心的往下翻译去。

读了一遍又一遍,又听了两遍评书和详细讲解后,我开始慢慢理解了这本书。很多人都认为这本小说仅仅是讲述宝玉和黛玉悲惨的爱情故事,其实这本书包含的深刻含义有很多。曹雪芹写这本书时已经被抄家了,他在一个连自己的命都很难保住时已经不再是一个浪漫多情、天真自由、锦衣玉食的“宝玉”。他懂得了很多,并把这些隐藏在书里,讲述了一个家族由繁华到衰败的过程。

“女儿是水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只是宝玉说的一句话。这样的话在今日不足为奇,但在那个充满封建礼教的时代却是“疯话”。在那个时代,女性被束缚在“三从四德”里,甚至被剥夺拥有个性的权利。而在这本书的文字里,却有几十位个性迥异的女子,每一个都如此鲜活。秦雯的勇毅、凤姐的泼辣,都那样直扑而来,直教人惊叹。这样一对比,除了宝玉,男子反而一个个懦弱胆怯,只会读一点死书,糟蹋女人。有这么开放的思想是那个时代很少有的作品。

在这个家族衰败的过程中,很明显看出家族里的繁华与凄凉,这样明显的对比,让人不禁感慨万分。《红楼梦》这本书有段时间是被禁的,一开始我还不明白,这么好的书怎么会被禁呢?后来才慢慢发现,书中很多细节描写都在暗示朝廷的腐败与无能。包括凤姐偷偷放高利贷,薛蟠打死人后竟跟“没事人一般,只管带了家眷走他的路”,官府审案只称是“暴病身亡”,给点银子就完事了,可见薛家怎么能不败落?

读一本《红楼梦》,永远读不完的是深切的内涵与灵魂,你让我看清世间的真、善、美、恶。次次读,次次悟,正是《红楼梦》,你不朽的魅力。

高一的读后感作文800字篇4

孰真孰假,孰是孰非?

——题记

夏日的蝉鸣,枯燥而乏味,为炎热的夏天更添一分热度,直烧得人心头火四窜。

我是讨厌蝉的,向来讨厌的,常常拿起家中晾衣的竹竿对蝉赶尽杀绝,或是带上父亲和兄长,在不那么炎热的傍晚,到林间捕蝉,捕到后放在盒子里,或是摇晃或是用手去戳,极尽残忍。

后来会认点字了,就更讨厌,可不是么,“如果你夏季唱歌,冬季便去跳舞吧。”书中便是如此说的,它大肆赞扬蚂蚁的勤劳,贬低蝉的好逸恶劳和贪得无厌。

上了初中便搬家了,新家周围少树,自然少蝉,身居高层,听不见蝉鸣,只有车辆的鸣笛声和喇叭声。一时间,竟无比地怀念,怀念那聒噪又贪婪的家伙。

偶然路过一棵树,树下草丛中突然发出锐利的鸣叫,后劲不足似的转瞬即逝。被好奇心指引着,蹲下身扒开草丛,却被眼前景象吓得一抖——一只尚有半丝气息的蝉,嘶嘶哀鸣着,周围围了一群蚂蚁,它们井然有序地搬运着蝉的残骸。算不得有多血腥,毕竟只有肢干而并无血迹,但蝉的哀鸣却听得人心底一阵发凉,那是绝望的歌声,是哀乐。

后来再去看时,蝉早已被蚂蚁肢解运走了。树还是原来的树,泥土还是原来的泥土,好像没什么不同,又好像什么都不同了,于是无奈地感慨一声,再走远,在长大些,便放弃了幼稚的动画,拾起纪录片,以上帝视角观看动物世界,也着实有趣。影响最深的一次约摸也只是讲蝉的那一集。它说,蝉在土下被掩埋数年之久,只为了几个月的真情演唱和自由地翱翔。大约也是在那时,对蝉起了真正意义上的心态转变。

这是蝉,真实的,鲜活的。它在地下阴暗的角落里被遗忘,然后在盛夏阳光的照耀下,毅然爬出地穴,在痛苦的蜕皮后于阳光之下晒干它的羽翅,骄矜地扑向蓝天,接着开始放声歌唱,嘹亮而真实。那是为了歌颂生命,为了歌颂爱情,歌颂阳光的火热和月光的清冷,歌颂日出的温暖和黄昏的幽寂。

直到看了法布尔的《昆虫记》。当时老师说看出要做批注,那么我在蝉的篇章中所写的批注怕是最多的了。

蝉,它骄傲又不自满,它歌唱,不论旁人如何猜忌,它大口喝它的琼浆玉露,也不管旁人腆着脸上前求一口水喝。人们说,蝉冻死于冬天的厚雪里,可最终,却是死在了乞求水喝的蚂蚁手上。它们踏着整齐的步伐,唱着我们听不见的歌,回它们的洞穴里。

人世又何尝不是如此?孰真孰假,孰是孰非?真相往往藏在腐烂的尸首背后,但在烈日的照耀下,尸骨会化为灰烬,唯真相永存。

高一的读后感作文800字篇5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判断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助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助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应该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直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直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直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远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啊,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高一的读后感作文800字篇6

读罢红楼,心里酸酸的。不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还是投机分子的欺世盗名?好像每种都有一点。但总是觉得那不是全部。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梅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河。曹公简直就是顺水推舟,让读者感到,世间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

它的出现是那么的自然,几乎没有人怀疑过,它的出现是那么纯洁,纤尘不染。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里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

用一个普通人的眼光看她,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每每与姐妹们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

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总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无奈着.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懦弱是悲剧的起因,还不如把责任归到万恶的封建社会,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杀了宝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如果红楼梦真的是曹雪芹亲身经历的描述,那么我可以感受到一个失去至爱的男人的痛苦。地狱的烈火在身边燃烧,苦不堪言,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怎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高一的读后感作文800字篇7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_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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