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读后感,我们能更好地感受文字背后的情感与智慧,读后感不仅是对书籍内容的总结,也是对自身经历的深刻反思与比较,下面是发发总结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写读后感反思5篇,感谢您的参阅。
写读后感反思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父与子》这本书,虽然这本书没有文字,只有图片,但这本书还是那么受我的欢迎。说真的,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心里就想:这书没文字就单单一些图片,这简直就不是书。可妈妈说这是这本书是好书,一定要买,没办法“母命难违”。
回到家,我开始看起了这本书,书中的这位父亲长着一大把胡子,光秃秃的脑袋瓜儿下面长着一个与头不相称的肥大的身子,身上穿着一件百年不换的黑马甲和一条腰身宽大的白裤子。一双比圆圆的眼睛里,张着两只比芝麻还要小的眼珠。只要看一眼这位长相滑稽的父亲。我突然醒悟到,我之前的猜测是错的,这是一本好书。因为这里面的小故事,都是我们身边的事儿,著作用有趣而滑稽的艺术把它给夸张化了!
如:《引书如室》,傍晚,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了饭桌前,可儿子哪儿去了?于是,母亲便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皮,去找儿子。这时候,儿子可正趴在地上看有趣的小人书呢!看到父亲的来临,儿子仿佛接到了“圣旨”,马上便走出了房间。咦?餐厅怎么又缺了个人?哦,让我数一数:妈妈,儿子,还少了谁呢?当然是正在书的前面趴着的父亲啦。这时候的父亲象一个老顽童,全然不顾妻儿正在餐桌前饿得“咕咕”叫,沉浸在小人儿书里,看到精彩之处,还在地板上飞快地跺几下脚呢!肥肠满肚的肚子把屁股压得撅得老高,拖着腮帮子的双手,可真有趣……
在看这本书时,我会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也可以说出其中大概的内容,这就说明他可以看明白图意。说到这,你们肯定会问,不是说这书没文字,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是的,正因为这书没文字,才让我看着上的生动形象的画面,发挥自己的想象,不仅培养了孩子的观察能力,而且还能把他内在的语言转述给别人听,发展了语言思维,真是一举两得。书中很多故事都能使读者在幽默的同时体会出更深层的寓意。使人明理。书中的《现实的》就是讲了父亲在看一本《不能体罚〉的书,可儿子却在旁边大喊大叫,被父亲打了一顿;《恩将仇报》则叙述了父子从蟒蛇口中救下了豹,却被豹所追赶;《独创的鱼网》描绘了父子俩发挥想象,用衣服编成网,捕了很多的鱼;《袋鼠的友谊》就人们要和动物友好相处。
我要谢谢这位德国作家卜劳恩:“是你带领着我们走进了幽默漫画的世界。”
写读后感反思篇2
?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是历来非常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很多人相信莎士比亚的名剧《哈姆雷特》就是为了纪念他的儿子而写成的,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雷特非常怀疑,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见到了父亲的亡魂,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héng)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有时会在他的身上寻找到自己的影子。在读这本书的同时,我一直在希望孩子能做最真实的自己,面对挑战时学会沉着与勇敢。不管将来她面临什么样的选择我们都要让它成为自己的骄傲,做孩子想要的,获得自己内心中真正想要的那一件东西,随之而来的是满心欢愉。
也许只是一时冲动之举,但都能把它当做一次历练,让自己的心智得到提升,自己的品格得到磨砺。选择属于自己的天空。
写读后感反思篇3
在这个月里,我读了一本幽默的书,名字叫做《父与子》,故事的主角就是一对父子。这位爸爸体型胖胖的,是一个秃头;儿子虽然没有什么特长,但是却有着调皮、可爱的性格。在这一对父子的生活里,到处充满了诙谐,使人一看就会捧腹大笑。
这本书里没有一个字,但是,却让你一看就会明白。因为漫画是不需要用过多的语言去修饰的,他还是很通俗易懂的,你一看就会明白的,一看就深深地爱上它的。
这本书里有一幅画面最让我啼笑皆非的。
故事的情节大概是这样的:一天,妈妈做好饭菜准备叫儿子吃饭,可儿子却突然不见了,于是,就叫想要急着吃饭的爸爸,把正在书房里看书的儿子去叫过来。爸爸把儿子叫到了餐桌上,可是自己却不见了。儿子又走到书房,定睛一看,原来爸爸正带着眼镜,有模有样地在看书呢!儿子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仿佛在说:“你叫我去吃饭,自己却在这儿看书!”看到这一幅画面之后,肚子都笑疼了。
在生活里,我和爸爸也是很有趣的。记得有一次,老爸带我去钓鱼,我就突然说要和爸爸来一场钓鱼比赛,爸爸欣然答应了。
这不用比就知道,我一个不经常钓鱼的人,倘若和一个有空就去钓鱼的专业选手比赛,结果肯定是很明显的。如果是一般人的话,看到对手那么厉害,肯定就放弃了。可我就是要来一场比赛,因为我已经想好了对策,怎样才能让这场比赛轻松获胜。我神气洋洋地对爸爸说:“爸爸,你就等着输吧!”说完,还撸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钓鱼比赛正式开始了。爸爸正安静地坐着,鱼竿拿着稳稳地,等待着鱼儿上钩。而我却悠闲地在一边淡定地吃着东西,时不时地往两边看。
一条大鱼往爸爸那边游去了,我立马站了起来,往旁边拿了一大把石头,向爸爸那边扔去。那一条大鱼一惊,往我这边游来了。这样,比赛我就轻松获胜了。
漫画里的父与子和生活中的父与女,实在让人趣意纵生。好多天,《父与子》这一本书,令我爱不释手,看着看着,总是会久久地沉浸在幸福与快乐之中……
?父与子》,这本让我欢喜让我难忘的书,不愧是一部广为传阅,深入人心的经典作品!
写读后感反思篇4
这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星期天,夏季的下午依然温度相当的高,人们个个都躲进了凉爽的空调房,因为忍受不了那可以烧熟人的毒辣之阳。唯有那一对可爱的父与子有闲情顶着那炙热的阳光来海上钓鱼。
远远望去那艘黄色的香蕉形小船,在泛着金色波浪的海面上若隐若现,只看见一根钓鱼杆在海风吹拂下缓缓摇曳。父亲头上戴着一顶是火锅翻 的帽子,只为遮住他反光能力比金属还强的谢顶;嘴里叼着一只不断冒着烟圈的烟斗,恍如神仙般在腾云驾雾,烟斗还在他舌头的翻动下左摇右摆。儿子则是一头冲天的头发,犹如怒发冲冠,典型的刺猬头,在父亲专心钓鱼之际,在背后的一块白板上写着什么,仿佛有什么计谋在策划之中。
随着时间的转移,太阳也渐渐地向西山坠落下去,云彩无精打采地走开了。可是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一条鱼也不去咬那只钓,没有鱼中那笑里藏刀的陷阱,父亲闷闷不乐却仍不放弃,在船头聚精会神瞪起銅铃般大的眼睛,注视着浮标,此刻再看船尾,儿子却蒸发一样地不见了,只看见水面乏着层层涟漪。
在水底,儿子把那块写着大字的白板挂在了钓钩上。现在儿子两腮通红,可想而知一定是憋足了气,两只手像两只浆不停息地划动着;脚一会儿伸,一会儿缩,用尽吃奶的劲努力使身体向上游。鱼儿在水下用没有眼睑的眼睛好奇地盯着儿子可笑的游泳姿势。在讥笑:“瞧这小家伙,连泳也游得那么费力……”
儿子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游到了水面,又耗尽了全部的力气上了船尾。
在腿接触到木头的一刹那,儿子迅速抄起毛巾,三下五除二擦干身子,披上了睡衣,把一切恢复成了原状。
此时此刻,父亲欣喜若狂,因为他以为来之不易的鱼儿咬到了锋利的钓钩,可是提上来之时,竟赫然挂着一块白板。
父亲睁大了眼睛,怀着惊讶之情,看着那字,帽子也斜到了一边,烟斗滑到了左边,儿子披着衣服装作饶有趣味的样子凑过来看那几个醒目的大字:今天我们不想来。致礼!鱼儿。看后一会两人露出相同而又不相同的笑容……
一片大海,一艘渔船,一位儿子,一位父亲,一个挂在鱼钓上的白板,以及白板上的十一个字,构成了父与子其乐融融的一幕……
写读后感反思篇5
在看《乡土中国》这部小说后,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便是“乡土”这一个词了。这确实概括了整个国家中乡村地区的特点。在这本书中“乡土本色”很好地介绍了何谓“乡土”。
乡土,直译为家乡的土壤,可它的内涵却不止如此。它寄托着人们的情丝,童年,也展现了中国的发展。这些也都离不开家乡的土壤。
在文中有提到过:离开了家乡,如果觉得水土不服或是想念故乡了,可以用家乡的土煮一点汤喝。这种说法我也听到过,我曾怀疑这种偏方是否真的有用,而且土那么脏,有可能存有很多细菌难道不会生病吗?味道就更不用说了。可是长大后我才发现这个偏方治的并不是身体上的伤害,治的是每一个思念成疾的游子们心中的心病。这样想来他们煮的土,怕也不单单只是故乡的土,还是自己的情丝,将土和情丝融进汤中,饮入肚中后感觉自己的情丝回到故乡,得到心灵上的安慰。
这种偏方是我们乡村中人们的习惯,明知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却还是将这个土方传承了下来。乡村中人的习惯可不止这个。
种菜是我们乡村人的本领,做其他行业的人想要换个地方继续发展是个简单的事情,但对于乡土的农民来说却不是件易事。土是搬不动,搬不走,也搬不了的。农民只能在自己耕作的那片土地上守护着它一辈子,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所以文中也有说:“待候庄家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这也是因为农民们的心留在了土中,挪不动了!这些农民都将自己的身心交给了土地。他们可以说是不幸的,因为他们一辈子都在那;但他们可以说是万幸的,因为他们可以一辈子都在那。
不仅只有农民,连他们的后代也是这样,书中有说:几百年间,在这里生活的人,来来去去都是那几个姓。他们在后代人口增加虽然会有人离去,但总是会有人留在本来的地方继续生活耕种,留下来的人或许就像张嘉佳写的那样“我花一辈子交的朋友不要,去城里认识陌生人吗?”而那些远去的人们并没有忘记他们的本领,到另外一个地方继续耕作,开辟耕地。
好像从前几年开始就会有外国人说:中国人去到哪,就把地种到哪。事实也确是这样没错。有些到国外去生活的中国人带着乡土的本性,在那里他们都会买种子来看看院子里能种什么蔬菜水果之类的农作物,现在好像很多人喜欢砸自己家中种菜,不管是公寓还是别墅,我们总能找到地方种菜,就连宿管阿姨也在宿舍门口找了一地还没有卫生间那么大的地种上了青菜。
乡土的本性有好也有坏,凡是生来都具有对立面,乡土的坏是体现在与人交往和见识方面。
上文提到过张嘉佳的那句话也正说明了在乡村中,很多人从出生到生命结束都一直在那里,认识的人也就只是村子里的人们,在对他们来说不仅城市是陌生的,那里的人、事、物都是陌生的!他们不去,也不会去和陌生人接触来往,就只在自己原有的空间内打转,不会突破出来。
正是因为上述所说,“土”这一词就拿来贬低他们了,“乡土”本为一个好的形容,却因乡土性 的劣处使它带有恶意,反击性的词。现在我们一直说的“土”就是说他们见识短浅,什么都不懂。并且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环境长大的人性格自然不一样,审美观念也有所不同。“乡土”的人们比较老实,比起现在城市里的尔虞我诈,他们确实做不到,但这也可以看出乡土人们的本性淳朴无邪。
在我们中国,似乎在几百年前甚至几万年前耕作都是发展的开始,它开启了中国“乡土”,一直被延续了下来直至今天。但乡村的人们逐渐减少了,留下的只有老人们了,还有年幼的孩子们,但孩子们终是会离开的,或许有一天乡村会越来越少吧,但肯定不会消失的。
我们国家的乡村具有“乡土”性,即使我们会离开,骨子里还是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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